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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:拆违后的土地原则上全都要绿化
来源:江淮晨报 作者: 日期:2005-09-27
浙江园林网9月27日消息: 合肥市查违领导小组昨天宣布:合肥市区范围内,凡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土地,原则上全用作绿化用地。
据了解,在规划部门划定绿线范围后,各拆违后空地将按照土地性质及其所处位置,一一确定相应的绿化主体。原则上,属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居住小区开发用地的,由土地权属单位实施绿化;城市主次干道两侧,由园林部门实施绿化;属集体土地的,如高压走廊、城市出入口以及大蜀山周边的拆违后空地,将由园林部门统一实施租地绿化。(桂林红彦)又讯合肥市市委副书记黄同文昨天透露,即日起,合肥市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各区,就党员干部在拆违中是否存在工作不力、拖沓敷衍等情况进行排查。
据了解,各区监察局也将派出专门人员一起行动,重点就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没按时拆违,在拆违中行动不力等情况一一调查取证,并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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