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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:村镇绿化建设用地 不得随意侵占

来源:新华网 作者: 日期:2006-03-01

    浙江园林网3月1日消息: “乡村绿化”是我省“十一五”期间展开的五大绿化工程之一,也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。2月24日,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,在今后的村镇建设中,我省将严格村镇绿化的实施,加强对村镇绿化管制。凡是在村镇规划中确定的绿化建设用地,不得随意侵占。

    省建设厅要求,各市、县(市、区)要组织村镇绿化规划的编制,将其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。没有村镇绿化规划内容的,要组织编制村镇绿化专项规划。还未编制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,要将村镇绿化规划内容,纳入规划中,同步组织编制、技术审查并进行实施。

    同时要加强村镇绿化的指导和监督,做好村镇绿化的保养工作,保证成活率,提高绿化质量,保护绿化成果。特别要对有历史纪念意义、有保护价值的古树木加强保护。据了解,“十五”末我省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7.48%,乡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15.13%,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0.50%。

    省建设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,未来几年,我省将按照公共绿地、生产绿地、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化、庭院绿化的要求,加大村镇绿化的力度,逐步建设完善由“点、线、面”构成完整的村镇绿化系统,逐步建设一批文明生态型村镇。